《语言与翻译》稿约
一、本刊继续欢迎以下各类稿件
1.语言本体研究;
2.对语言学各领域的原创性研究与述评;
3.对翻译理论和方法以及翻译史的研究;
4.关于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、实验和调查报告。
二、本刊主要栏目
语言政策、语言研究、翻译理论与实践、语言教学研究等。
三、来稿要求
1.论文篇幅以8000字左右为宜,长文应控制在15000字以内。本刊倡导严谨、求实的学风,欢迎有真知灼见、有理有据、论证严密、合乎语法规范的学术论文。
2.来稿符合如下规范:
——文稿结构:
a.中文标题、中文摘要 (100-200字)、中文关键词 (3-5个);b.正文;c.注释、参考文献;
d.英文标题、作者、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。
——正文格式:
正文章节标题占一行,用黑体,小标题独占一行,前空两格,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(从1开始) 表示,形式为1.1 1.1.1 1.2……2.2.1 2.2……
全文例句从头到尾统一编号,一律使用圆括弧数码“ (1)(2)(3) ……”,例句出处用圆括弧紧跟在例句后注明;每例另起行,空两格。
注释用圆圈数码“①②③……”统一编号,一律列于正文之后。参考文献列于注释之后。
——参考文献规范:
本刊参考文献采用著者-出版年制标注体系: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献,在引文后的圆括号内标明作者名和文献的出版年份,如 (何龄修1998);相应的参考文献表中,各篇文献先按文种依中文、外文的顺序分列,后按作者姓名 (采用汉语拼音字顺法) 依次编排。
如:何龄修.1998.读顾城《南明史》[J].中国史研究,(3):167-173.
四、稿件审理
本刊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,请勿一稿多投。3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本刊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稿件文责自负。本刊对稿件可作适当删改,如不愿删改请事先说明。本刊论文一经录用,作者即授予本刊该论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若不同意,请声明。文稿一经刊出,本刊将赠寄作者两本样刊。
五、投稿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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